Tuesday, December 27, 2005


街頭文化
你猜她們在graffiti前做什麼?
曾經外向好動的我去了哪?
曾幾何時,我很愛結識朋友,一星期每晚也出外玩,生日時有一星期多的慶祝活動。
現在的我,生活好像毫無意義和樂趣。(不要以為我想自殺,我還熱愛生命。)
朋友都好像遠去了,我也應該付上一部分的責任。

究竟是什麼改變了我?
堅持
人的生命有多珍貴呢?
誰決定你的生命珍貴如否?自己?親人?還是不認識你的人呢?

某天,正當我等待離開時,旁邊的老婆婆在痛苦地呻吟,她以沙啞的聲音說著令人感到懊惱的鄉音,我不是醫護人員,不能觸摸她,看見她發黑和腫脹的額頭,及骨瘦如柴的身軀,我的心感到很酸。聽到護士報告她的病情和背景給醫生時,我不禁想到這繁榮的社會裏,有多少被人遺忘,被人忽略的老人正痛苦地渡過他們的餘生.

我看到婆婆的腦圖底片有兩個大洞,情況很嚴重,雖然她已過了八十八個年頭,但醫生二話不說,認為她要盡快進行手術,否則會死,他還補說九十多的也做了,八十多為何不能。

作為醫生的,救人當然是必然的事,但那一刻,他的堅持和肯定,令我體會到生命的價值與年齡,社會地位和其他被人用作比較的因素是絶對無關的。

生命本身就有意義。
09 10